江苏省群众文化学会
苏群文(2012) 2 号
关于组织作品参加第二届全国群众文化美术书法作品大展的
通 知
各市群众文化学会、文化(群众艺术)馆:
2009年,我省成功组织了美术书法作品参加了“中华颂•国庆60周年全国群众文化美术书法作品大展”,并取得了较好成绩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发挥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积极性,进一步繁荣群众美术书法创作,营造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氛围,中国群众文化学会、中国文化报社、山东省文化厅、威海市人民政府将于2012年第二季度在山东省威海市美术馆举办“第二届全国群众文化美术书法作品大展”,请各市积极组织作品参加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:中国群众文化学会、中国文化报社、山东省文化厅、威海市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、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、山东省艺术馆
协办单位:威海市群众艺术馆
展出地点:威海市美术馆(新建)
二、征稿范围:本次大展所征集作品的作者为全国各地的群文工作者,群众艺术馆、文化馆(站)、工人文化宫、青少年宫的美术书法干部,艺术院校师生,各企事业相关人员及广大美术书法爱好者。
三、寄送作品要求:
1、展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取得的辉煌成就,反映人民群众精神面貌的深刻变化,贴近生活、真实客观地反映时代、催人奋进的作品,均可入选。
2、美术作品包括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、粉画、壁画、漆画、年画等,尺寸不限;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书法,尺寸限于高3米、宽2米以内。为邮寄方便,美术、书法作品均不用装裱,由主办方统一装裱(如作者自愿装裱,费用自理)。
3、作者邮寄作品时必须打印标签(请勿手写),注明作者姓名、作品题目、画种、作品尺寸、创作年代、具体联系地址及手机(或固定电话)号码、作者简介等,挂号寄至“第二届全国群众文化美术书法作品大展”组委会办公室。
请作者务必保证作品的原创性,如出现著作权纠纷,责任均由作者承担。
4、本次大展的截稿时间为2012年3月30号。
四、本次展览不收取参评费、参展费、大展作品集出版费。
五、由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,评出入选作品及获金、银、铜奖和优秀奖作品。向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,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大展获奖作品集(获奖作品集由山东美术出版社出版)。
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。
六、本次大展恕不退稿,所有作品由大展组委会办公室收藏。
七、凡向大展组委会办公室邮寄作品的个人或集体,均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
八、主办方欢迎参展作者、各地群众文化学会、文化(群众艺术)馆等有关人员前来参加会展开幕式,进行学术交流。会展期间主办方将视天气情况组织参观(费用自理)。
九、大展组委会办公室地址:山东省威海市昆明路6号威海市群众艺术馆
联系人:高云升 杨媛
邮编:264200
电话:0631—5237691 0631—5223024 传真:0631—5226402
电子邮箱:whqzysg@163.com
江苏省群众文化学会
2012年3月8日
补充通知
各有关单位(作者):
参加“第二届全国群众文化美术书法作品大展”吴江市范围内作者的作品请根据征稿要求,在3月30日前统一交到吴江市文化馆美术部,逾期不收。
地址:吴江市庙前街9号
邮编:215200
电话:0512-63422158
联系人:孙雪老师
吴江市文化馆
2012年3月13日
吴江文化馆
2012年3月13日
吴江市文化馆公共文化艺术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,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:
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,展现我市少年儿童的戏曲才能,传播戏曲文化知识,挖掘培养戏曲艺术接班人,进一步推进我市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(戏曲)之乡”的创建和戏曲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。经研究,决定举办吴江市首届少儿戏曲艺术节,同时启动戏曲示范学校的招生工作。
[color=#DC143C]文字[/color]吴江文化馆
2011年6月1日